专业号

官号描述

<p>萍乡市林业局安源分局是市林业局派出机构,主管安源区行政区域内的林业行政工作,受市林业局委托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权 ;内设营林科、林政资源管理科、办公室、森防站、行业办、灾害防治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安源林业工作站(下设高坑林业工作站、青山林业工作站)。</p>  <p>主要工作职责:</p>  <p>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建议和意见;起草全区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p>  <p>二、拟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p>  <p>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管理省、市、区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竹林)和药用林以及风景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花卉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p>  <p>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木竹的凭证采伐和运输;对林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林地征占(用)和林权的管理;承担区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的具体工作。</p>  <p>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p>  <p>六、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的产业政策;知道林业产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p>  <p>七、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区级林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全区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p>  <p>八、组织、协调和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p>  <p>九、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抓好林业队伍建设。</p>  <p>十、负责全区林业宣传、信息、安全生产等工作。</p>  <p>十一、承办区绿化委员会和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指导、检查和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p>  <p>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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