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号

(1)由林业主管部门受权履行国家有关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协助安源区的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参与管理和监督林木采伐及其伐区的调查设计和验收工作。

(4)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汇总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安源区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集体林木、林地规范流转服务,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6)配合安源区建立健全护林网络和护林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培训技术咨询与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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